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29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5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不断强化平安校园建设能力,提升人才培养整体水平。现就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全员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标准。进一步健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责任到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时刻安全管理。

二、加强监管,强化安全管理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凡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检查、完善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有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切实把风险管控在可控范围,把隐患治理在形成之初,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牢牢挺在事故未发生之前。要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应急意识,不断增强现场救援实效和实战处置能力。

三、突出重点,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排查。以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等实验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与用品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附件1),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重点 排查,并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风险要列出清单,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坚决不留隐患。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四、规范管理,实行安全定期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与各类教学实验室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相对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实现安全责任、应急机制、设备保障“三个全覆盖”。学校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反映学校教学实验室每年基本建设和改进情况。年度报告格式参照模板(附件3、4),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每年度1月1日至12 月31 日。每年12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报告以电子形式报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 年度报告请于2019年1月1日前,纸质稿签字盖章后送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稿发jhwrr@hyit.edu.cn。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8 年度XX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2018 年度XX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王蓉蓉,联系电话:83591057。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4.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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