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实验室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可行性论证、审核、审批、报备手续办理。
3.负责学校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登记、统计、报告、绩效考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学校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5.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校内资产划转。
6.负责落实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及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收入、支出、决算和绩效管理。
7.负责落实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资产调剂使用工作。
8.负责制订全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9.负责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实验室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等工作。
10.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实施或协助完成各类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1.负责落实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管理处置。
12.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培训、考核、奖惩及职务评聘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规定。
2.负责制定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实验室建设项目目标管理。
3.负责制定全校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及设备购置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实验室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
4.负责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及实验室共建共享。
5.负责各类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
6.负责实验室自制仪器项目申报、审核、监管工作。
7.负责实验室学术研究项目申报、评选、立项以及以往项目结题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培训、考核、奖惩及职务评聘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审核上报工作。
(二)技术安全科
1.负责健全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
2.负责实验室安全专题教育,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3.负责实验室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实验室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工作人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4.负责“日检查、周巡查、月通报、季整改、年总结”长效机制的落实,坚持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5.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考核工作。
6.负责实验室信息平台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7.负责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治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8.负责实验室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和安全工作。
(三)设备科
1.贯彻执行国家仪器设备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制定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制度和规定。
2.负责仪器设备采购审核、入库、清查、维修、使用绩效评价、报废处置、销账等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低值品、低值易耗品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报备、免税、商检等工作。
6.负责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的验收工作。
7.负责仪器设备零星采购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重大活动所需设备的调配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
10.负责校内资产调剂工作。
(四)国资科
1.负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制订与执行。
3.负责统筹学校过渡房的使用、调配、资产维护。
4.负责学校房产数据信息统计、管理、上报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土地、房屋的产权登记、变更、注销等工作。
6.负责统筹学校各类房屋调配及管理工作。
(五)资产经营公司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对外投资、投资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报备手续。
2.负责组织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企业改制、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等工作。
3.办理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投资企业经济效益考核及投资收益收缴工作。
5.负责投资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监管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6.负责公司及下属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及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