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的通知》苏科条发[2019]112号文件精神(附件1),进一步规范我校开放共享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设备资源的深度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附件2);
2.数据统计口径为2018年度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数据;
3.各学院须按要求将2018年已建账的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信息,逐台添加到重大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系统平台。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填写,并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我处(翔宇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zhhuai@hyi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