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公示信息核查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
2018年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工作已结束,为进一步确保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公示信息准确性,经研究,定于2018年10-11月组织开展2018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公示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省科技厅组织,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具体实施,核查工作小组由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理事会办公室(简称省大仪平台)、省有关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
二、核查对象
随机抽查部分区域内开展2018年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公示的管理单位(清单见附件1)。
三、核查内容
管理单位2018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公示信息相关情况,包括仪器数量、服务机时、服务样品数、服务收入、开放共享制度等。
四、核查流程
本次核查工作分为数据核查、人员访谈等环节。核查工作小组对管理单位2018年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数据核对,填写公示信息核对记录表(见附件2),对部分管理和科研人员进行访谈。
五、核查要求
1. 请各管理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次核查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核查人员原则上应为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核查工作,确保核查过程客观、公正,防止弄虚作假。
3、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核查情况正式行文并盖章上报省科技厅,并将纸质材料邮寄至省大仪平台理事会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苏省大仪平台 龚美娟 025-8548586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凌家俭 025-57715340
邮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1号518A 邮编:210042
附件:1. 管理单位核查分组安排
2. 管理单位公示信息核对记录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管理单位核查分组安排
时间:10月29日-11月15日
地区 |
管理单位 |
核查人员 |
南京 |
南京工业大学 |
省科技厅:万发苗、任志宏 南京市科委:刘卫卫、张欢 省大仪平台:杨艳红、龚美娟 专家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 |
苏州 |
苏州科技大学 |
省科技厅:任志宏、凌家俭 苏州科技局:孙艳、李莉 省大仪平台:陆建玲;专家 |
江苏省血液研究所(苏大) |
无锡 |
江苏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 |
无锡科技局:陈涵杰、石秀臣、朱莹 省大仪平台:陆建玲;专家 |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
常州 |
江苏理工学院 |
常州科技局:戴亚东、李振华 省大仪平台:孙欣沛;专家 |
江南石墨烯研究院 |
镇江 |
江苏大学 |
镇江科技局:肖晨帆、周丽丽 省大仪平台:孙欣沛;专家 |
江苏科技大学 |
徐州 |
徐州医科大学 |
徐州科技局:谢德明、黄亚珍 省大仪平台:李扬;专家 |
徐州工程学院 |
南通 |
南通大学 |
南通科技局:孙青山、石拥军 省大仪平台:李扬;专家 |
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
扬州 |
扬州大学 |
扬州科技局:钱东、张煜 省大仪平台:李扬;专家 |
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 |
连云港 |
淮海工学院 |
连云港科技局:杨全 省大仪平台:丁小龙;专家 |
江苏徐淮地区连云港农业科学研究所 |
淮安 |
淮阴工学院 |
淮安科技局:刘中阳、施俊 省大仪平台:丁小龙;专家 |
淮阴师范学院 |
盐城 |
盐城师范学院 |
盐城科技局:繆志伟、朱卫东 省大仪平台:丁小龙;专家 |
盐城工学院 |
附件2
管理单位公示信息核对记录表
单位名称: 核对时间: 年 月 日
一、管理单位仪器总数量和总原值数据核对情况 |
1. 上报数据 |
总数量: 台/套; 总原值: 万元 |
2. 现场核查数据 |
总数量: 台/套; 总原值: 万元 |
3. 数据出入原因 |
|
二、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台账情况 |
仪器台/套数 记录台账台/套数 |
三、管理单位出台/修订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制度情况 |
□ 正式出台/修订,制度名称及出台时间 ; □ 未出台/修订,拟出台时间 ; 目前已形成:□制度初稿 □思路框架 □无 |
四、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共享情况 |
□ 仪器共 台(套) :其中,纳入共享 台(套) |
□ 仪器抽查 台(套):其中,纳入共享 台(套) |
核查工作小组(签字): |
管理单位责任人(签字): |
五、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抽查核对情况(包括:服务机时、服务样品数、服务收入) |
抽查率(20%左右): |
仪器名称及型号 |
服务机时 |
服务样品数 |
服务收入 |
1.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2.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3.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4.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5.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6.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7.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8.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9.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0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1.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2.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3.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不够可加页)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核查工作小组(签字): |
管理单位责任人(签字): |
五、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抽查核对情况(包括:服务机时、服务样品数、服务收入) |
抽查率(20%左右): |
仪器名称及型号 |
服务机时 |
服务样品数 |
服务收入 |
1.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2.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3.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4.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5.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6.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7.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8.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9.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0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1.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2.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13.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不够可加页)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 公示数 □ 核对数 |
核查工作小组(签字): |
管理单位责任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