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内闲置资产调剂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盘活校内闲置资产,构建节约型校园,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已开通资产调剂平台,用于发布各部门资产调剂信息,供求双方可通过资产调拨方式完成闲置资产调剂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于10月20日前对本单位闲置资产(不论是否达到使用年限)进行盘点,将闲置资产移入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资产调剂库。需求单位和个人在资产调剂库中查询所需资产(可联系资产所在部门查看资产实物),确认后履行调剂手续,领取闲置资产使用。资产调剂完成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完成调拨信息更新。
为充分盘活校内闲置资产,发挥学校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做到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本平台长期开放。请各单位积极参与本项工作,资产闲置及时发布。
有关闲置资产调剂具体工作,可以咨询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联 系 人:崔树清,联系电话:8359105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