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状况和发展趋势,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19号,见附件3)要求,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各学院、重点实验室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基表三、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的相关内容;其中基表六中9-22项所填内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13-16内容为利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产出的成果),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2.教务处负责填报和审核基表四中实验项目的相关数据;研究生处负责填报和审核基表四中研究生实验项目的相关数据。
3.人事处、计财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分别负责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中与本部门工作相关项目数据的审核工作。
4.国资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的填报及7个基表汇总、检测工作;负责向教育部做好淮阴工学院2022-2023学年实验室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和函报工作。
5.请后勤处、基建处统计基表7中实验室水电费等相关数据。
统计数据起止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报送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于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电子稿通过OA发送至国资处赵欢欢老师邮箱zhh@hyit.edu.cn,纸质稿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国资处305室。
基表四(SJ4)本科教学实验项目数据报送教务处陈昊天老师,邮箱号:22020004@hyit.edu.cn,研究生教学实验项目数据报送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邮箱号:1975369575@qq.com。
三、报送时间
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所有基表及考核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
四、学校审核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填报,各相关职能部门仔细审核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
五、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由于信息填报工作涉及部门多,其中学校审核的相关职能部门比较多,请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务必按照相关时间节点及时上交有关数据,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联 系 人:赵欢欢 联系电话:18800662907
附件:1.基表及其支撑材料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4.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查找网址http://202.4.130.200:81/zbdm.ht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