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欢欢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实验教学和科研条件,促进仪器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绩效和预算执行率,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前期设备计划申报情况,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开展2023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工作,现将论证会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时间
2023年6月6日(暂定)
二、论证地点
翔宇楼第三会议室(暂定)
三、实验室建设原则
1.实验室建设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教学必需、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以满足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目标需要为宗旨。
2.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新专业建设,优先支持共享平台建设。
3、优先配套校外建设资源,鼓励通过行业共建、校院合作、校企合作等模式整合资源共建实验室。
4.坚持现有条件(人员、场地、供电、供水、网络等)与项目实施所需环境条件的匹配性原则。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实验室建设现状,综合大学条件、学科与专业建设、实践教学与改革等需求,对前期申报的计划开展论证,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书》。
2、大型仪器设备需论证投资必要性、开放共享、是否具备安装条件或特殊安装要求,进口设备重点论证与国产设备的差异以及必须选择进口设备的原因,完成《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3、对于以往已立项未实施的项目,本次一并纳入论证范围,重点论证项目前期论证意见的完善情况、具体实施方案等。
4、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等对项目进行排序。
3、根据论证安排表时间(待定),分阶段由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到会作项目汇报,每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重点汇报各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建设团队及研究方向、建设总经费及预算,场地条件、建设进度计划、建设期预期成果、建成后设备的使用绩效等。
4.申报及论证材料电子版、现场汇报PPT(如有)请于2023年6月4日前发送至赵欢欢校内邮箱:zhh@hyit.edu.cn。纸质版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带到论证会现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