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赵欢欢 时间:2024-01-05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发〔2023〕216号)文件要求,为推进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决定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拥有原值30万元及以上大型教学科研仪器(明细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大仪”,如有遗漏请自行添加)的教学科研单位。本次填报的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二、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大仪基本信息、2023年度大仪运行与共享情况(填写附件2)、实验技术人员数(填写附件3)。无30万元及以上大仪的单位只需填报附件3-实验技术人员一览表。

三、填报方式

各教学科研单位下载附件,完成附件2、附件3填报后提交电子文档,由国资处统一录入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

四、进度安排

1.请各单位于1月10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大仪相关材料电子文档(附件2、3)发送国资处赵欢欢老师电子邮箱(zhh@hyit.edu.cn)。

2.国资处在1月15日前对各单位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审核,各单位在国资处审核后须及时将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国资处(翔宇楼305室)。

3.国资处在1月20日前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应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组织完成信息填报、数据核查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根据《淮阴工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试行)》(淮工院〔2017〕151号)文件规定,通用大型仪器设备定额机时为1400小时/年,专用大型仪器设备定额机时为800小时/年,未达到定额机时要求的大仪,有关单位须另行提供说明材料。

国资处联系人:赵欢欢老师,联系电话:83591057-802、18800662907。


附件:

1.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一览表

2.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与共享信息表

3.实验技术人员一览表

4.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与共享信息表填表说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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