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实验室简介的通知
作者:赵欢欢 时间:2024-01-23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发展规划处有关要求,请各单位提供实验室简介材料。根据《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修订)》(淮工院〔2017〕149号)文件“第十一条 学校实验室实行三级设置: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只设置一个中心实验室(一级实验室);根据需要可下设若干实验室、中心、实训基地(二级实验室),类型分为基础、专业、实训三类;二级实验室可下设实验分室”之规定,请各单位调整优化各级实验室的设置,规范实验室的名称,其中一级实验室名称一般表达为:单位简称+中心实验室。本次只需提供中心实验室的简介。
中心实验室简介一般应包含中心成立时间、曾经获得的省级、国家级荣誉,中心的组成、实验室数量、实验分室数量,实验教师数量、结构,中心的面积、设备台套数(含1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台套数)、设备值(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中心开设实验项目数、年承担的实验人时数、中心主要面向的专业,中心实验教学改革情况等方面。简介文字一般不超过500字,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小二号字,正文字体为仿宋GB2312、小三号字、行距为26磅。
请各单位于3月7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简介电子文档发送给国资处赵欢欢老师,联系电话:1880066290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