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扛牢压实安全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要求,我校决定于2024年6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旨在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提升广大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技能,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讲活动,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以实验室安全“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不断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实验室平安稳定运行。
承办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6月15日前
(二)实验室内外部环境整治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实验室内外部环境整治,清理实验室内外杂物,不得占用、堵塞应急通道,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和实验室门窗的易开;保管好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活动,严格指导学生按照操作流程开展实验活动,有效消除火灾安全隐患;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火灾风险隐患大的实验室应配备火灾报警装置。
承办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参加对象:有关人员
活动时间:6月15日前
(三)实验室安全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
各教学科研单位及实验室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开展应急知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经费,保证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保证实验防护用品与装备、应急物资的有效性。通过培训及演练,使各广大师生熟知突发事件处置流程,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要领,熟练使用消防基础灭火器材,能够快速疏散,切实增强师生自我保护和事故应对能力。
承办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6月12日-6月21日期间
(四)实验室安全知识与事故展
学校围绕此次实验室安全月主题,采用宣传展板方式,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进行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更直观的方式体现实验室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承办单位:国资处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6月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培训
学校组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人员参加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题培训,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保证危化品的安全。
承办单位:国资处
参加对象: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危化品管理与使用人员
活动时间:6月17日-6月21日期间(另安排)
(六)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各教学科研单位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对自查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人员,立即整改或明确整改期限。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开展现场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安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承办单位:国资处
参加对象:各教学科研单位
活动时间:6月12日前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实验室安全月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富有特色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受师生喜爱的创新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活动承办单位要提前进行广泛宣传,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活动的顺利完成。
(三)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各单位要聚焦本单位的重点部位及重点防范工作,结合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请各单位要精心安排本次安全月活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做好活动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请各单位在6月11日前将应急演练安排报国资处,国资处将统筹各单位应急演练时间、活动安排,便于各单位交流学习;7月5日前将安全月活动总结材料报国资处(翔宇楼305室),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实验室工作考核范围。
国资处联系人:王水云老师,联系电话:1784977360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