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要求,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1.各学院、重点实验室负责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基表三、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及附件5的相关内容。其中基表六中9-22项所填内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13-16内容为利用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产出的成果),便于审核。
2.教务处负责填报和审核基表四中实验项目的相关数据;研究生处负责填报和审核基表四中研究生实验项目的相关数据。
3.后勤处、基建处负责统计基表7中实验室水电费、基建等相关数据。
4.国资处负责基表一、基表二的填报及7个基表汇总、检测工作;负责向教育部做好学校实验室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和函报工作。
统计数据起止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时间安排与报送方式
1.时间安排
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所有基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附件5于9月23日前提交。
2.报送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及时将实验室信息统计基表及附件5电子稿通过OA发送至国资处赵欢欢老师邮箱zhh@hyit.edu.cn,纸质稿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国资处305室。
基表四(SJ4)本科教学实验项目数据报送教务处陈昊天老师,邮箱号:22020004@hyit.edu.cn;研究生教学实验项目数据报送研究生处张红云老师,邮箱号:1975369575@qq.com。
三、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2.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及有关部门认真及时完成实验室数据统计填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仔细审核数据,共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3.各教学科研单位及有关部门统计的2023-2024学年实验室数据、信息如与前一学年相比有较大变化的,须提供说明材料。2023-2024学年如有新增、调整实验室的,应修改、完善实验室信息。
联 系 人:赵欢欢 联系电话:18800662907
附件:1.基表及其支撑材料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4.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查找网址http://202.4.130.200:81/zbdm.htm)
5. 淮阴工学院实验(实训)室一览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