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
作者:赵欢欢 时间:2024-09-09 点击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拥有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单位,本次填报的数据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统计数据为2023年度。
二、填报内容
1.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附件1中空白字段)、开放共享典型案例(附件2)及用户评价(用户单位盖章),以及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
2.填报要求
(1)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中空白字段需填写信息,表中已有的“年有效工作机时(小时)”数据为2024年初省大型仪器调查摸底各单位上报数据,原则上不做改动。
(2)开放共享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标志性运行成效:通过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支撑本单位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重大科研任务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提供1-2个案例及相应的用户评价,每个案例500字左右。
②标志性共享成效:主要指通过科研设施与仪器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其他单位科研任务,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重点说明参与“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情况,提供1-2个案例及相应的用户评价,每个案例500字左右。
③标志性案例:具体说明在平台建设、信息采集、集约化管理、查重评议、与省创新券联动、人员激励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效,提供1-2个案例,每个案例500字左右。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9月18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用户评价(用户单位盖章)以及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电子版发送至869756686@qq.com,由国资处统一录入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纸质版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国资处(翔宇楼305室)。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填报信息将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并上传至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大型科学仪器管理系统。
2.各单位应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完成本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填报、数据核查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国资处联系人:赵欢欢老师,联系电话:18800662907。
附件:
1.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
2.开放共享典型案例(模板)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