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牢压实安全责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5〕1号)要求,我校定于6月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为主题,旨在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环境,提升广大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验室安全“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不断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
承办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6月10日前
(二)组织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系列活动
1.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实验室内危化品存储与使用、危废暂存、压力容器、安全标识、电气线路、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人员,立即整改或明确整改期限。
各单位应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隐患大排查活动,广大师生可以采用“随手拍”等方式将安全隐患报告给各有关单位,各单位应积极响应,公布联系方式,对师生报告的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2.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辨识科普活动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师生身边常见的安全隐患,集中开展“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宣传活动。各单位可以通过讲座、视频、展板、宣传图册等方式,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解读和宣传教育,提高我校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体现“你安全,我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
3.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涉及的重要危险源种类,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重点突出操作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风险、相关注意事项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每个单位至少开展一个演练项目,应急演练中确保师生安全。
承办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6月30日前
(三)实验室安全知识与事故展
学校围绕2025年实验室安全月主题,采用宣传展板方式,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加强学校师生对实验室安全文化的认同,同时结合实际案例,以更直观的方式体现实验室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红线意识。
承办单位:国资处
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时间:6月10日-6月30日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
学校将面向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分管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房间)安全责任人等人员举办实验室安全管理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
承办单位:国资处
参加对象:各教学科研单位有关人员
活动时间:6月中旬
(五)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学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对省专家组安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务必保证专家组反馈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对于新发现安全隐患,将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安全。
承办单位:国资处
参加对象:各教学科研单位
活动时间:6月第二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实施,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安全风险的认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大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各单位要采用网站、微信、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实验室安全月”宣传引导,营造浓厚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参与度。
(三)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成效
各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月”活动与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有机结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实验室安全活动,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促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在6月6日前将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安排发国资处王水云老师,国资处将统筹各单位应急演练时间、活动安排,便于各单位交流学习;7月4日前将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具体活动名称、参与师生人数、活动照片等)发给国资处,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实验室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国资处联系人:王水云老师,联系电话:1784977360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