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 年江苏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
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采集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拥有原值50万元及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单位,本次填报的数据时限是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具体设备清单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
1.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附件1中空白字段)、开放共享典型案例(附件2)、对外共享服务清单(附件3)、实验技术人员一览表(附件4),以及用户评价材料(用户单位盖章)和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其中,对外共享服务清单中服务总金额应与各单位数据信息填报表中的所有大仪年对外服务总收入一致。
2.填报要求
(1)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中空白字段需填写信息,各单位2024填报的有关数据见附件5。
(2)开放共享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①运行使用成效:侧重科研设施与仪器支撑科研情况。主要指通过开放共享支撑管理单位的重大科研任务及研究成果产出情况,需体现仪器发挥的作用;提供1-2个案例及相应的用户评价,每个案例500字左右。
②对外共享服务成效:侧重科研设施与仪器支撑产业与服务企业情况。主要指通过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其他单位科研任务,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需体现仪器发挥的作用,提供 1-2 个代表性案例,每个案例 500 字以内。
③管理创新成效:侧重管理单位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模式、方法创新。主要指管理单位在平台建设、信息采集、集约化管理、查重评议、与省创新券联动、人员激励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成效,提供 1个代表性案例、500 字以内。
三、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5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及用户评价材料(用户单位盖章)和对外开放共享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合同、发票等)”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406717936@qq.com,由国资处统一录入江苏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填报信息将在学校范围内公示,并上传至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大型科学仪器管理系统。
2.各单位应明确具体责任人,按要求完成本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填报、数据核查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国资处联系人:王景雪老师,联系电话:15617158232。
附件:
1.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
2. 开放共享典型案例
3.对外共享服务清单
4.实验技术人员一览表
5.2024年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表(供参考)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