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5〕4号)通知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汲取近年来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2.强化主体责任。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扛起实验室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二级单位、实验室、实验分室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
3.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加强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按照《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修订)》,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要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按照“全员、全面、全程”的要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活动,切实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能力。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5.提升应急能力水平。要完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和处置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转运管理。科学周密制定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涉及安全风险的实验项目要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项目的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置预案。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科研单位自查整改阶段(2025 年5 月25日前)
1.各单位要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见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结合近期省专家安全检查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其中,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实验室灭火器要做到每月检查一次)。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填写《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和《省专家组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格式见附件4)。
2.各单位要动态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按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等要求,根据实验室内危险源种类和存量重新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类别和风险等级,更新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重点关注安全负责人、危险类别、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火灾要点),核实更新《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附件5,单独发放2024年分表);凡是有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的单位,还须填报《高等学校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6),学校将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
3.请各单位在5月16日前提交《省专家组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5月30日前提交《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7)、《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高等学校 I 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等电子文档发送至国资处王水云老师。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5年 5月30日前)
学校组织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省专家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接受省教育厅检查阶段(2025年6-8月)
学校接受省教育厅组织的现场检查。
(四)持续整改阶段(2025 年6-9月)
各单位要在自查、学校检查、省教育厅检查基础上,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国资处联系人:王水云老师, 电话: 17849773607
邮箱:hyitwsy@163.com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3.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4.省专家组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5.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汇总表
6.高等学校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7.淮阴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9日